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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 行动方案(2023-2025 年)的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文件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文件 浙 江 省 商 务 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浙经信消费〔2023〕202 号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浙江省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 行动方案(2023-2025 年)的通知
各省级有关单位,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局、科技局、商务 局、市场监管局: 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工信部《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行动方案(2022-2025 年)》,加快推动浙江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,现将《浙江省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行动方案(2023-2025 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 年 9 月 7 日
浙江省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 行动方案(2023-2025 年) 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深入实施工信部《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行动方案(2022-2025 年)》,加快推动浙江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,全力打响浙江制造消费品品牌,助推消费品企业全链路转型提升,特制定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行动方案。 一、总体要求 (一)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忠实践行“八八战略”、奋力打造“重要窗口”、助推三个“一号工程”,聚焦“数智赋能”的基础底座构建、“跨界融合”的产业能级跃升、“普惠可及”的品质生活体验,探索符合时代特征、浙江特色的消费品工业全链路赋能的新路子和新经 验,加快形成需求牵引供给、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,提高全球范围内供应链协同和资源配置能力,塑造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并行的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。 (二)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,我省消费品工业数字化发展能级和质效显著提高,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应用,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持续增强,推动浙江成为全球消费品领域的优质产品供给地、数字转型试验场、创新模式先行区。 1. 形成全面贯通的数智基础支撑。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门槛和成本持续降低,智慧设计、柔性制造、供应链协同等关键环节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能力大幅增强。到 2025 年,实现消费品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,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标志性成果。 2. 构筑全链赋能的优质合作生态。推广“智能制造+市场开拓”(M+M)模式,形成需求精准响应、资源高效统筹的全方位赋能体系,助力浙产精品通达全球。到 2025 年,基本建成智能协同、开放共融的多元伙伴生态,形成细分行业伙伴群 10 个,汇集优质服务机构 100 家,服务赋能企业 10000 家。 3. 建设高端引领的精准供给体系。适应消费趋势的新品、精品、名品不断涌现,区域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,高质量供给引领消费升级能力全面释放。到 2025 年,培育消费品领域“品字标浙江制造”认证企业 400 家、“浙江制造精品”300个,打造百亿规模知名消费品品牌 30 家。 4. 打造深度融合的创新业态模式。创新技术在产业链各环节广泛应用,跨界融合能力持续增强,消费品领域的产业新形态、商业新模式不断涌现。到 2025 年,形成新模式新业态典型案例 50 个以上,实现 5000 家企业复制推广。 二、主要任务 (一)实施数字化转型筑基行动 1. 推进 设计 数字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。鼓励开发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工具和工业软件,支持企业建立创意设计工艺、图案、素材数据库。推动纺织服装行业服装面料底层数据库构建、人体模型数据库建设和服装号型标准制定,支持家电、家具等行业应用三维建模、模拟仿真、虚拟测试等技术。加快平台化设计应用普及,推广应用众包设计、协同设计、云设计、用户参与设计等新模式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。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,下同。) 2. 实施轻量级数字化改造。开发集成一批“小而精”“模块化”“组合式”的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,打造可供企业自主选择的服务机构及服务模块“双菜单”。以消费品领域特色产业集群为试点,重点推广易入门、低成本、短周期、可复制的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项目。鼓励龙头企业构建多元融合开放式服务平台,形成一批“链式”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。依托“智造攀登”计划,加快推动山区 26 县消费品领域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。到 2025 年,开发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解决方案 100 个以上,开发轻量级数字化应用产品 50 个以上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) 3. 推动数字技术重构消费品全产业链生态体系。加速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系统应用,推进消费品工业全产业链数智化协同,深化水平分工和跨产业融合。利用人工智能、数字孪生等技术,推动企业实现供应链全流程智能化和自动化管理,促进物联网设备的智能感知、决策和执行能力。建立生产和消费间的数据链路,鼓励发展消费者驱动型制造模式,促进工业互联网与消费互联网互联互通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) (二)实施全链路伙伴赋能行动 1.实施“ 浙里智造供全球” 合作 伙伴计划 。围绕全链路服务,分类别分批次遴选一批服务机构作为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合作伙伴。建立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合作伙伴日常协调机构,支持入选伙伴参与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各项工作,加强平台、技术、展会、人才、金融、政策等资源的共享和整合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、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中国人 民银行浙江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) 2. 强化全链路专业服务能力。充分发挥各合作伙伴的专业优势和特长,为企业提供数字设计、智能制造、智慧物流、供应链金融、国际支付结算、品牌运营和产业人才培育等全链全周期服务。充分利用伙伴计划服务产业集群的规模优势,以市场换价格,持续降低企业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人财物成本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商务厅) 3. 打造产业集群 全链路赋能标杆 。面向纺织服装、生物医药、家具、家电、五金、照明、化妆品等重点行业及产业集群,开展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试点示范。鼓励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机构与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合作伙伴共同建立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服务站,实行属地化服务机制,通过产技、产销、产融、产才等 全链路供需有效对接,打造产业集群标杆项目,形成一批技术先进、成效显著、便于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,分产业、分区域开展经验交流与推广应用。到 2025 年,形成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试点示范产业集群 20 个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发展改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药监局) (三)实施高质量供给领跑行动 1. 扩大新品精品名品供给 。聚焦健康、医疗、养老、育幼、家居等民生需求,大力发展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的产品,不断创新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的交互终端和用品用具。围绕纺织服装、家具、家电、化妆品等,推进产品功能、制造工艺、服务模式等升级,加快个性化、国际化的产品研发和品牌集萃。以可持续时尚为导向,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有效供给。开展“浙江制造精品”评选及推广应用,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消费制造精品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药监局) 2. 强化消费品质量提升。 。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、质量强企千百行动,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实施先进标准。强化计量、标准、认证、检验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质量基础设施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布局。支持企业发展“同线同标同质”产品,鼓励食品、医药等企业加快建设质量追溯体系。构建完善“浙江制造” 品牌培育、发展和保护机制,开展“中国精品”梯次培育行动,打造一批质量优势突出、消费者口碑好的优质产品和领军企业,争创各级政府标准创新贡献奖、质量奖。(责任单位:省市场监管局、省经信厅、省药监局) 3. 厚植消费品品牌影响力。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列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,培育创建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,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和优质区域品牌。持续推进“浙里来消费”品牌建设,加强优质消费品推广,推出一批夜经济、集市经济、节日经济消费场景。高质量举办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、中国(温州)国际时尚消费博览会等大型消费类展会,支持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、世界布商大会、世界青瓷大会等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平台,打响“宁波时尚节”“浙江国际时尚周”等时尚活动知名度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商务厅) (四)实施创新生态提质行动 1. 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。构建定位清晰、层次分明、有机衔接的产业创新平台体系,高质量谋划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、重点企业研究院、创意设计园区(平台)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创意平台。支持龙头企业、科研院所设立海外创新孵化中心、海外研发机构、国际联合实验室,布局一批国 际科技合作载体。推动面向个性化定制、柔性化生产的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等研发成果创新示范应用。加强科技项目攻关,实施一批消费品领域“尖兵”“领雁”重点研发计划项目,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。(责任单位:省科技厅、省经信厅) 2. 推动多领域跨界融合赋能。充分发挥浙江工艺美术强省优势,支持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宋韵国潮与当代美学、流行趋势相融合的创意设计,鼓励工艺美术大师、非遗传承人、文化创意工作室等开发一批运用传统文化元素的特色消费品。推动消费品与数字内容产业融合,鼓励发展虚拟时尚,推出多元数字化消费潮品。实施“礼出之江”省域品牌锻造计划,开展“礼出之江”“浙派好礼”等创新创意大赛,激活升级一批特色 IP和创新产品,打造具有“浙江工艺、中国韵味、国际范式”的消费品品牌矩阵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委宣传部、省商务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药监局) 3. 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应用 。在消费品细分领域遴选一批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典型案例。鼓励企业积极与供应链伙伴、平台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协作和资源共享,打造数据互联互通、信息可信交互、生产深度协同、资源柔性配置的智慧供应链。发挥海量消费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,支持企业与线上平台深度合作,加快培育网上销售、直播带货、场景体验等新零售业态。支持企业加快推进智慧门店建设,鼓励建设一批智慧购物示范场景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商务厅) (五)实施全球资源链接行动 1. 强化全球资源高效对接。深化“千团万企”拓市场增订单行动,鼓励消费品企业深耕欧美日等传统市场,拓展东盟、中东、非洲等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。开展跨境电商“店开全球”“品牌出海”“独立站领航”行动、“百场万企”电商拓市场行动。进一步做大做强海外仓,推进海外仓服务功能系统集成,创新“前展后仓”运营模式。强化消费品工业大宗原料配置能力,鼓励开展原辅材料、关键零部件集中采购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经信厅) 2. 有序引导消费品企业国际布局。 。持续推进“丝路领航”行动计划,鼓励率先布局重点国别区域关键产业链供应链节点,建立全球研发、技术、生产和营销体系。引导骨干企业“借船出海”,支持企业通过新设、并购、合作等方式建设海外营销网络。开展“跟随出海”专业服务,在国际供应链、法律法规、技术创新、质量标准、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专业辅导,推动内外规则标准衔接统一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经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 3. 加强消费品产业链优质项目招引。聚焦消费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,大力招引一批高端外资项目、产业链优质项目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。以“投资浙里”全球大招商活动为契机,积极开展境外招商、基金招商、中介招商、专业化公司招商,推动侨商、浙商回归投资。加强“1+1+100”基金招商伙伴体系对消费品领域优质项目招引的支撑力度。组织开展消费品领域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,支持企业运用“云展示”“云对接”“云签约”等新模式进行展示推介、洽谈合作和线上签约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信厅) 三、保障措施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贯彻落实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任务要求,部省协同,省市县三级联动,加强对消费品工业“浙里智造供全球”系列活动全过程的跟踪、指导、评价,并作为消费品领域“415X”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的重要评价指标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,协同行业协会、重点企业、科研院所等,共同推动 各项重点任务开展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 (二)强化政策保障。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等资金,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。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,探索推广“企业出一点、服务商让一点、政府补一点”模式,推进中小企业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。支持消费品领域重点产业集群开展核心区、协同区创建,遴选项目优势突出的核心区、协同区给予专项激励资金支持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财政厅) (三)加大金融支持。指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化“授权、授信、尽职免责”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,提升贷款审批效率,支持消费品领域中小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、股权质押、知识产权质押和保单质押等获得融资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支持消费品领域小微市场主体融资,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 1%以下。(责任单位: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省税务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) (四)加强人才要素保障。鼓励支持消费品领域企业结合自身需求,依托国家和省级海外引才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,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计划对消费品工业领域人才支持力度。支持消费品工业领域雄鹰企业、单项冠军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,建设现代产业学院,开展“未来工厂” 人才培训,加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教育厅、省人力社保厅) (五)优化营商环境。“第一时间+顶格优惠”落实各项惠企减负政策,优化“一指减负”应用场景。鼓励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,提升企业服务精准度。建立健全数字、设计领域专利快速审查、确权和维权机制,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,优化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政策服务环境。及时总结提炼创新举措、优秀案例,多形式、多渠道、多维度开展宣传。(责任单位:省经信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) |